執訊
(執訊,執訊)
1.謂對所獲敵人加以訊問。
《詩·小雅·出車》:“執訊獲醜,薄言還歸。”
鄭玄箋:“執其可言問所獲之眾。”
陳奐傳疏:“謂所生得敵人,而聽斷其辭也。”後以為稱美戰功之典。
《三國誌·吳誌·諸葛恪傳》:“雖《詩》美執訊,《易》嘉折首,周之方召,漢之衛霍,豈足以談?功軼古人,勳超前世。”
2.古時掌通訊的官吏。
《左傳·文公十七年》:“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。”
杜預註:“執訊,通訊問之官。”
3.後代指接談,通訊。
宋王安石《謝範資政啟》:“竊陶大化,瞻若重霄。執訊隆堂,近修於堂禮;占辭記室,屢致於尊光。”
清袁枚《隨園詩話補遺》卷三:“辛亥冬,從京口執訊來,自稱女弟子,以詩受業。”
章炳麟《陸機贊》:“與弟雲頻頻執訊,悉密如兒童安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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