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讓
(豫讓,豫讓)
春秋戰國間晉人。為晉卿智瑤家臣。
晉出公二十二年(公元前453年)趙、韓、魏共滅智氏。
豫讓用漆塗身,吞炭使啞,暗伏橋下,謀刺趙襄子未遂,後為趙襄子所捕。臨死時,求得趙襄子衣服,拔劍擊斬其衣,以示為主復仇,然後伏劍自殺。見《史記·刺客列傳》。
《呂氏春秋·論威》:“冉叔誓必死於田侯,而齊國皆懼;豫讓必死於襄子,而趙氏皆恐;成荊致死於韓主,而周人皆畏。”
唐張九齡《上姚令公書》:“君侯察其茍附及不輕受,就而厚之,因而用之,則禽息之首,為知己而必碎;豫讓之身,感國士而能漆。”後亦泛指刺客。
明無名氏《鳴鳳記·陸姑救易》:“欲存豫讓心,先試荊軻劍。”
陳衍《遼詩紀事·耶律乙辛<十香詞>》:“上嘗召登(單登)彈箏。後諫曰:‘此叛家婢,女中獨無豫讓乎,安得輕近禦前?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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