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夫
1.姑母的丈夫。
《三國誌·蜀誌·李恢傳》:“﹝恢﹞仕郡督郵,姑夫爨習為建伶令。”
《宋書·袁淑傳》:“至十餘歲,為姑夫王弘所賞。”
唐李肇《唐國史補》卷中:“裴佶常話,少時姑夫為朝官,有雅望。”
清葉廷琯《鷗陂漁話·大癡富春山卷燼餘本》:“孝廉名洪裕,余姑夫也。”
2.稱丈夫的姐夫或妹夫。
唐趙璘《因話錄》卷三:“新婦有哀迫之事,須面見姑夫。”
清翟灝《通俗編·倫常》:“婦人呼小姑之夫,亦曰姑夫。”
3.嶽家稱女婿。
《資治通鑒·後晉高祖天福元年》:“王淑妃謂太後曰:‘事急矣,宜且避匿,以俟姑夫。’”胡三省註:“太後,曹太後也。姑夫,謂帝也。”
《西遊記》第二三回:“一隻手扯住婦人道:‘親家母,帶你女婿進去。’……那婦人即喚童子:‘展抹桌椅,鋪排晚齋,管待三位親家。我領姑夫房裏去也。’”
阅读:1228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