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韻
(協韻,協韻)
1.押韻,符合韻律。
宋葉夢得《避暑錄話》卷上:“安祿山亦好作詩,作《櫻桃詩》雲:‘櫻桃一籃子,半青一半黃,一半寄懷王,一半寄周贄。’或請以‘一半寄周贄’句在上,則協韻。”
清俞樾《茶香室三鈔·蜀音押韻》:“然則顧亭林謂《毛詩》有以方音協韻者。如《小戎》之‘參’與‘中’。”
魯迅《集外集·通訊(復張逢漢)》:“譯詩就更其難,因為要顧全音調和協韻。”
2.音韻學用語。一種因不知古今音異而隨意把某字臨時改讀為某音以求和諧的作法。開始於南北朝,盛行於宋朝,朱熹是代表。
明末陳第始用語音演變的道理反對這種不科學的作法,認為所協之音實即古本音,每字隻有一個古音,而不應隨文改讀。
宋嚴羽《滄浪詩話·詩體》:“有協韻,《楚辭》及《選》詩,多用協韻。”
郭紹虞校釋:“蓋由時人不知古音,故創為協韻之說。
《楚辭》及《選》詩猶合古音,故滄浪謂‘多用協韻’。”
清錢大昕《音韻問答》:“《邶風》:‘寧不我顧。’《釋文》:‘徐音古。’此亦協韻也,後放此。
陸元朗之時,已有韻書,故於今韻不收者,謂之協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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