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效
(報效,報效)
1.報恩效力;酬謝。
《後漢書·樂恢傳》:“﹝樂恢﹞上書辭謝曰:‘仍受厚恩無以報效。’”唐韓愈《答柳柳州食蝦蟆》詩:“雖蒙句踐禮,竟不聞報效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二五回:“西門慶道:‘九叔記心,不可泄漏,改日別有報效。’”
《紅樓夢》第四回:“依老爺這話,不但不能報效朝廷,亦且自身不保。”
郭沫若《南冠草》第三幕:“將來國家需要你,總要有好的身體才能夠報效國家。”
2.舊指以財物奉獻官府、上司。
清魏源《聖武記》卷十一:“及乾隆豫工川運,則承平日久,人思報效,每次皆千萬以外,然實不抵一次普免之數。”
清陳康祺《郎潛紀聞》卷一:“十一年,廣東奸民李光照覬覦富貴,具呈內務府,請報效木植,重修澱園。”
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二六回:“上緊把銀子--該報效的,該孝敬的--早些送進去。”
巴金《滅亡》第二二章:“結果商會會長報效了二十萬元軍餉,買回了自己底自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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