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掌
(職掌,職掌)
1.掌管。
《晉書·樂誌下》:“伯益佐舜禹,職掌山與川。”
明劉若愚《酌中誌·內臣職掌紀略》:“司禮監提督一員,秩在監官之上,於本衙門居住,職掌古今書籍、名畫、冊葉、手卷、筆墨硯、綾紗絹布,紙劄,各有庫貯之。”
清李漁《蜃中樓·傳書》:“公侯還低似他,難道是藩王不成?這等職掌何事?”魯迅《朝花夕拾·無常》:“凡是神,在中國仿佛都有些隨意殺人的權柄似的,倒不如說是職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罷,就如城隍和東嶽大帝之類。”
2.指所主管之事;職務。
《晉書·紀瞻傳》:“臣之職掌,戶口租稅,國之所重。”
《醒世恒言·汪大尹火焚寶蓮寺》:“本寺住持,法名佛顯,以下僧眾,約有百餘,一個個都分派得有職掌。”
範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二編第二章第七節:“交易官又稱均官,職掌是平均物價,抑制商賈囤積居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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