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據

ok8.org > 詞典 > 公據

(公據,公據)

1.官府的憑據。

宋蘇軾《乞增修弓箭社條約狀》之一:“欲乞立定年限,每句當及三年,如無透漏及私罪情重者,委本縣令佐及捕盜官,保明申安撫司給與公據。”

《元代白話碑集錄·一二三八年鳳翔長春觀公據碑》:“鳳翔總管府公據。據全真道人張誌洞等連狀告稱‘前去磻溪谷復建掌教丘真人古跡長春觀院宇,田地在手,別無憑驗,恐有磨障,乞給公據事’,奉總管鈞旨,照得:本人所告是實。”

明沈德符《野獲編·吏部一·四衙門遷客》:“近日吏部、翰林、科、道外謫者,皆不赴任,僅身至境上,移文索公據,歸而待遷。”

2.宋代的一種官方鈔券。

《宋史·食貨誌下三》:“﹝高宗紹興﹞二十九年,印公據、關子,付三路總領所:淮西、湖廣關子各八十萬緡,淮東公據四十萬緡,皆自十千至百千,凡五等。”

阅读:1158

●公據(简体版)
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