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紅
(花紅,花紅)
1.植物名。落葉小喬木,葉卵形或橢圓形,花粉紅色。果實球形,像蘋果而小,黃綠色帶微紅,是常見的水果。
明文震亨《長物誌·蔬果》:“西北稱柰,家以為脯,即今之蘋婆果也……吳中稱花紅,即名林檎,又名來禽,似柰而小,花亦可觀。”
孫錦標《通俗常言疏證·植物》:“《事物紺珠》:‘林檎,俗名花紅,大者名沙果。’”
2.指簪在帽上的金花和披在身上的紅綢。舊時用來表示喜慶。
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九:“縣宰敬幼謙酒三杯,披了花紅,送上了馬……送出縣門來。”
3.舊指有關婚姻等喜慶事的禮物。
宋孟元老《東京夢華錄·娶婦》:“迎客先回至女家門,從人及兒家人乞覓利市錢物花紅等,謂之攔門。”
元關漢卿《竇娥冤》第二摺:“相守三朝五夕……又無羊酒段匹,又無花紅財禮。”
《西遊記》第五三回:“但欲求水者,須要花紅表禮,羊酒果盤,誌誠奉獻。”
洪深《申屠氏》第三本:“方蛟領著一隊人,扛著花紅表禮,鳳冠花燭,招搖而過。”
4.賞金;獎金。
明高明《琵琶記·再報佳期》:“終日走千遭,走得腳無毛……花紅也不曾見半分毫。”
清李漁《巧團圓·嘩嗣》:“前廳喫喜酒,就有花紅送出來。”
黃谷柳《蝦球傳·破碎的夢》:“林大哥,出點花紅,求四方君子,如有看見,就報信找她回來。”
5.指通緝的懸賞告示或尋人的懸賞啟事。
《廿載繁華夢》第十七回:“至於那臭丫頭,既是走了,休要管他,也不必出花紅尋他了。”
陳少白《興中會革命史要》:“廣州的事情(指起義)已鬧出來了,人也捉去了,機關也封了,花紅單也貼出來了。”
黃谷柳《蝦球傳·破碎的夢》:“那麽我明天跟你一道回廣州去,幫你隨街隨路寫貼花紅,做妥我就回東莞鄉下去。”
6.即紅利。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三回:“問他一年分多少花紅,他說:‘說不定的,生意好的年分,可以分六七十元。’”巴金《砂丁》結尾:“師爺分到花紅,就寄給家裏的老婆。”參見“紅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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