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生
(眾生,眾生)
1.泛指人和一切動物。
《禮記·祭義》:“眾生必死,死必歸土。”
孫希旦集解:“眾生,兼人物而言也。”
《<百喻經>序》:“佛言:我今問汝,天下眾生為苦為樂?”明王錂《春蕪記·瞥見》:“度脫諸眾生,令知法如幻。”
豐子愷《緣緣堂隨筆·辭緣緣堂》:“我恨不得有一隻大船,盡載了石門灣及世間一切眾生,開到永遠太平的地方。”
2.百姓,世人。
《太平天國故事歌謠選·起義前夕》:“清朝官吏,腐化不堪,非掃除凈盡,無以安眾生。”
冰心《寄小讀者》二四:“一舟是一世界,雙手輪轉著頃刻間人們的生死,操縱著眾生的歡笑與悲號。”
3.指人以外的各種動物。
南朝梁武帝《凈業賦》序:“既不食眾生,無復殺害障。”
《少室山房筆叢·丹鉛新錄八·履考》引《景德傳燈錄·法真禪師》:“庵側有一龜,問:‘一切眾生皮裹骨,這眾生為甚骨裹皮?’”清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·如是我聞三》:“吾每見屠宰……思彼眾生,其痛苦恐怖,亦必如我,故不能下咽耳。”
4.詈詞。猶言畜牲。
《金瓶梅詞話》第十九回:“你這個墮業的眾生,到明日不知作多少罪業。”
《海上花列傳》第二十回:“短命眾生,敲殺俚。”
5.佛教語。梵文薩埵Sattva的漢譯詞,一譯“有情”。有多義:(1)眾人共生於世。
《妙法蓮華經文句·釋方便品》引《中阿含十二》:“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,故言眾生。”(2)由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。
《大乘義章·十六神我義》:“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”
《大法鼓經》卷上:“皮、木及桴,此三法和合,是名為鼓。佛如迦葉,如是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”(3)經眾多之生死。
《大乘義章·十不善業義》:“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。”
《般若燈論·觀業品》:“何故名眾生?謂有情者數數生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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