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靡
社會地位低微的人,平庸的人。要,通“麽”。
《商君書·夜戰》:“是故豪傑皆可變業,務學《詩》《書》,隨從外權,上可以得顯,下可以求官爵;要靡事商賈,為技藝,皆以避農戰。”
高亨註:“或說:‘要靡當讀為麽麽。
《鶡冠子·道端篇》雲:無道之君任用麽麽,動即煩濁;有道之君在用俊雄,動則明白,彼以麽麽與俊雄討官,與此以豪傑與要靡對言同義。’楊(楊樹達)說:‘要靡謂細僾之人也。要假為幺。
《說文》:幺,小也。
《小爾雅·廣言》:靡,細也。’”一說僭l逐奢侈者。
姚煥《商子解詁》:“要靡,謂趨於奢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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