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
致字的筆畫:10畫;
(參見緻)
zhì
ㄓˋ
〔《廣韻》陟利切,去至,知。〕
1.送達;使達到。
《漢書·終軍傳》:“軍自請,願受長纓,必羈南越王而致之闕下。”
南朝梁任昉《為範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》:“尊主之情,致之於堯禹。”
宋李石《續博物誌》卷七:“秦二十一年,鑄金狄十二……魏黃初元年,徙長安。銅狄重,不可致。或言金狄泣,因留霸城南。”
2.奉獻;獻納。
《左傳·文公十二年》:“不腆先君之敝器,使下臣致諸執事,以為瑞節。”
《論語·學而》:“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。”
三國魏鍾會《檄蜀文》:“施德百蠻,而肅慎致貢。”
宋吳曾《能改齋漫錄·事始二》:“魏武帝時,孫權曾致巨象。”
3.給予;讓給。
《公羊傳·莊公三十二年》:“莊公病,將死,以病召季子。
季子至,而授之以國政,曰:‘寡人即不起此病,吾將焉致乎魯國?’”何休註:“致,與也。”
陳立義疏:“言國將誰與也。”
4.表達。
《墨子·節葬下》:“哭往哭來,反從事乎衣食之財,佴乎祭祀,以致孝於親。”參見“致敬”。
5.轉告;回報。
《史記·刺客列傳》:“荊軻遂見太子,言田光已死,致光之言。”
6.施加;施行。
《易·豐》:“君子以折獄致刑。”
《書·多士》:“我乃明致天罰。”
《北史·周紀上·文帝》:“頻有詔書,班告天下,稱歡逆亂,徵兵致伐。”
7.歸還;交還。
《孟子·公孫醜下》:“蚔蛙諫於王而不用,致為臣而去。”
朱熹集註:“致,猶還也。”參見“致政”、“致仕”。
8.召集。
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寇》:“掌外朝之政,以致萬民而詢焉。”
鄭玄註引鄭司農曰:“致萬民,聚萬民也。”
《國語·越語上》:“﹝句踐﹞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。”
9.招引;招致。
《易·需》:“九三,需於泥,致寇至。”
王弼註:“招寇而致敵也。”
《漢書·公孫弘傳》:“致利除害,兼愛無私,謂之仁。”
顏師古註:“致,謂引而至也。”
《三國誌·蜀誌·諸葛亮傳》:“庶曰:‘此人可就見,不可屈致也。’”
10.求取;獲得。
《論語·子張》:“百工居肆以成其事,君子學以致其道。”
《韓非子·五蠹》:“人主兼學匹夫之行,而求致社稷之福,必不幾矣。”
杜甫《重簡王明府》詩:“君聽鴻雁響,恐致稻粱難。”
仇兆鰲註:“鴻雁哀鳴,各求稻粱,君聽其音,得無憐謀食之艱難耶?”魯迅《書信集·致許壽裳》:“囑購之書已不可致。”
11.制勝。
《淮南子·主術訓》:“遽伯玉為相,未可以加兵,固塞險阻,何足以致之。”
高誘註:“致,猶勝也。”
12.造成;導致。
漢韋孟《諷諫》詩:“致冰匪霜?致墜匪嫚?”南朝梁任昉《奏彈曹景宗》:“致茲虧喪,何所逃罪。宜正刑書,肅明典憲。”
13.積纍。
14.指重叠。
《漢書·外戚傳下·定陶丁姬》:“因故棺為致槨作冢,祠以太牢。”
顏師古註:“致,謂累也。”
15.放置。
宋李石《續博物誌》卷三:“因出一玉象子,狀如拳,曰:‘此可求勾漏瑩徹者,燃香致象鼻下,勿令婦人、雞、犬見之。’”參見“致之度外”。
16.置辦。
唐杜甫《新婚別》詩:“自嗟貧家女,久致羅襦裳。”
17.意態;風度;情趣。
漢班婕妤《搗素賦》:“盼睞生姿,動容多致。”
宋李彭老《摸魚兒·蓴》詞:“歸期早,誰似季鷹高致?”
《老殘遊記》第六回:“覺得棉袍子在身上有飄飄欲仙之致。”
18.心誌。
晉袁宏《後漢紀·獻帝紀一》:“凡我同盟,齊心戮力……殞首喪元,必無二致。”
南朝齊王儉《褚淵碑文》:“於是見君親之同致,知在三之如一。”
19.指思想的趨歸。
三國魏嵇康《琴賦》:“伯夷以之廉,顏淵以之仁,比幹以之忠尾生以之信,惠施以之辯給,萬石以之訥慎,其餘觸類而長,所致非一,同歸殊途,或文或質。”
晉陸機《文賦》:“或文繁理富,而意不指適;極無兩致,盡不可益。”
20.指事理;深奧微妙的道理。
晉袁宏《三國名臣序贊》:“所以存亡殊致,始終不同。”
南朝梁王屮《頭陀寺碑文》:“是故三才既辨,識妙物之功;萬象已陳,悟太極之致。”
21.連詞。猶以至,以至於。
元關漢卿《竇娥冤》第四摺:“隻為一婦含冤,致令三年不雨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四十回:“恩兄不肯上山,致有今日之苦。”
魯迅《書信集·致許壽堂》:“一不留心,致將地址開錯。”
22.“緻”的古字。精緻;堅密。
《左傳·桓公二年》:“大羹不致。”
俞樾《群經平議·左傳一》:“致,當讀為緻。”
《禮記·月令》:“﹝孟冬之月﹞命功師效功,陳祭器,案度程,毋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,必功致為上。”
陳澔集說:“致,讀為緻,謂功力密緻也。”按,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作“堅致為上”。
莊逵吉校刊:“致,即密緻之緻,古無緻字。”
《詩·小雅·斯幹》“鳥鼠攸去,君子攸芋”漢鄭玄箋:“其堅致則鳥鼠之所去也,其堂室相稱則君子之所覆蓋。”
陸德明釋文:“致……本亦作緻。”
23.“緻”的古字。周密。
《漢書·酷吏傳·嚴延年》:“案其獄,皆文致不可得反。”
顏師古註:“致,至密也。言其文案整密也。”
24.通“至”。達到。
《禮記·玉藻》:“君賜,稽首據掌致諸地。”
陳澔集說:“致,至也。頭及手俱至地也。”
《荀子·君道》:“內不可以阿子弟,外不可以隱遠人,能致是者取之。”
25.通“至”。盡;極。
《論語·子張》:“喪致乎哀而止。”
皇侃義疏:“致,猶至也……使各至極哀而止也。”
《荀子·榮辱》:“誌意致修,德行致厚,智慮致明,是天子之所以取天下也。”
楊倞註:“致,極也。”
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簡傲》:“西山朝來,致有爽氣。”
26.通“至”。過分。
27.通“質”。契約。
《禮記·曲禮上》:“獻田宅者操書致。”
王引之《經義述聞·禮記上》:“致,讀為質劑之質。
《周官·小宰》:‘聽賣買以質劑。’鄭註曰:‘質劑,謂兩書一劄,同而別之,長曰質,短曰劑,今之券書也。’……《淮南·要略》:‘約重致,剖信符。’重致,即重質也。是質與致古字通。”
28.通“質”。信實。參見“致實”。
29.同“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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