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戶
(行戶,行戶)
1.宋以後稱加入商行的商戶。
《明史·李廷機傳》:“嘗兼署戶、工二部事,綜理精密。奏行軫恤行戶四事,商困大蘇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仁宗嘉祐六年》:“後十日,有詔令﹝韓琦﹞與殿中侍禦史裏行陳洙同詳定行戶利害。”
《清史稿·食貨誌一》:“若往來貿易,必取具行戶鄰右保結,報官給照,令塘汛驗放始往。”
範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一章第二節:“宋朝自京都到州縣城鎮,同業的商業都組織成商行,入行的商戶稱行戶。”
2.臨時抽調雇用的差役。
《元典章·禮部一·朝賀》:“外路府州司縣,遇聖節正旦拜賀行禮,每每不同,大概勾集諸色社直行戶粧扮,預先月余整點。”
明沈榜《宛署雜記·鋪行》:“遇各衙門有大典禮,則按籍給值役使而互易之,其名曰行戶。”
3.猶行業。
宋陳亮《又乙巳春書》之一:“世途日狹,亮又一身不著行戶,宜其宛轉陷於榛莽而無已時也。”
宋陳亮《又乙巳春書》之一:“今年不免聚二三十小秀才,以教書為行戶。”
4.即行院。對妓院的隱稱。
《警世通言·杜十娘怒沈百寶箱》:“媽媽沒奈何,日逐隻將十娘叱罵道:‘我們行戶人家,吃客穿客,前戶送舊,後門迎新,門庭鬧如火,錢帛堆成垛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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