亭戶
(亭戶,亭戶)
古代鹽戶之一種。
唐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第五琦定鹽法,將製鹽民戶編為特殊戶籍,免其雜役,專製官鹽。因煮鹽地方稱亭場,故名。
宋代京東、河北、兩浙、淮南、福建、廣南海鹽產區中,專指向政府領取本金產製正鹽(額鹽)歸公的鹽戶。
《新唐書·食貨誌四》:“亭戶冒法,私鬻不絕,巡捕之卒,遍於州縣。”
《宋史·食貨誌下四》:“然自皇祐以來,屢下詔書輒及之,命給亭戶官本,皆以實錢;其售額外鹽者,給粟帛必良;亭戶逋歲課久不能輸者,悉蠲之。”
宋葉適《宋武翼郎邵君墓誌銘》:“煎鹽實剋亭戶錢,以應諸費。”
阅读:1083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