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貸
(假貸,假貸)
1.亦作“假貣”。借貸。
《晏子春秋·問下二三》:“稱財多寡而節用之,富無金藏,貧不假貸。”
《後漢書·樊宏傳》:“其素所假貸人閒數百萬,遺令焚削文契。”
《新唐書·高瑀傳》:“自大曆後,擇帥悉出宦人中尉,所輸貨至鉅萬,貧者假貣富人,既得所欲,則椎斲膏血,倍以酬息。”
宋蘇轍《民政下》之二:“卹小民之所急,而奪豪民假貸之利。”
清鈕琇《觚賸續編·嚴拒夜飲》:“亭林先生……善於治財,故一生羈旅,曾無困乏。
東海兩學士宦未顯時,常從假貸,累數千金,亦不取償也。”
2.寬宥。
《後漢書·安帝紀》:“方今盛夏,且復假貸,以觀厥後。”
李賢註:“假貸,猶寬容也。盛夏不可即加刑罰,故且寬容。”
唐孟棨《本事詩·怨憤》:“吳武陵……贓罪狼籍,敕令廣州幕吏鞫之。吏少年科第,殊不假貸,持之甚急。”
宋司馬光《涑水記聞》卷七:“太宗時,大臣得罪者,貶謫無所假貸,制辭極言詆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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