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和
1.西周從厲王失政,至宣王執政,中間十四年,號共和。
共和元年,即公元前841年,是中國歷史有確切紀年的開始。
共和的由來,有兩說:(1)因厲王出奔後召公、周公二相共同執政。
《史記·周本紀》:“召公、周公二相行政,號曰‘共和’。”
張守節正義引韋昭曰:“彘之亂,公卿相與和而脩政事,號曰共和也。”
宋歐陽修《明正統論》:“昔周厲王之亂,天下無君,周公、邵公共行其政十四年,而後宣王立,是周之統嘗絕十四年而復續。然為周史者,紀周、召之年謂之共和,而太史公亦列之於《年表》。”(2)因由共伯和代理政事。
《漢書·古今人表》“共伯和”唐顏師古註:“共,國名也;伯,爵也;和,共伯之名也。共,音恭。而《遷史》以為周召二公行政,號曰共和,無所據也。”
宋王應麟《詩地理考·共和》:“古史,共伯和者,厲王時之賢諸侯也,諸侯皆往宗焉,因以名其年,謂之共和,凡十四年。按《汲冢紀年》,共伯和幹王位,故曰共和。”
2.指共和制。
章炳麟《駁康有為論革命書》:“雖然,在李自成之世,則賑飢、濟困為不可已;在今之世,則合眾、共和為不可已。”
郭孝成《民國各團體之組織》第四節:“待到共和局定,聊慰秋瑾幽魂。”
瞿秋白《鞘聲》五:“他說,‘中國若行共和必內爭大亂’,不知道,十二年來並沒有行過絲毫共和,何以亂到如此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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