咫尺
1.周制八寸為咫,十寸為尺。謂接近或剛滿一尺。
唐柳宗元《石渠記》:“渠之廣,或咫尺,或倍尺。”
2.形容距離近。
《左傳·僖公九年》:“天威不違顏咫尺。”
《淮南子·道應訓》:“終日行不離咫尺,而自以為遠,豈不悲哉!”唐牟融《寄範使君》詩:“未秋為別已終秋,咫尺婁江路阻修。”
明都穆《都公譚纂》卷下:“天昏黑,咫尺莫辨。”
冰心《寄小讀者》十五:“她們鄉關咫尺,卻因病拋離父母、親愛的人。”
3.形容地方狹小。
《戰國策·趙策二》:“舜無咫尺之地,以有天下。”
唐張祜《題王右丞山水障》詩之二:“咫尺江湖盡,尋常鷗鳥飛。”
清厲鶚《東城雜記·自餘軒》:“雖達官右族,曾不得咫尺園林,可以遊目而憩足。”
4.形容微小;不足道。
《戰國策·秦策五》:“雖有高世之名,無咫尺之功者不賞。”
《史記·遊俠列傳序》:“今拘學或抱咫尺之義,久孤於世,豈若卑論儕俗,與世沈浮而取榮名哉!”清錢謙益《太僕寺制》之十九:“蓋誠奇偉倜儻之人,豈曰匹夫咫尺之行。”
5.形容時間短暫。
宋晁補之《芳儀怨》詩:“寧知翻手明朝事,咫尺人生不可期。”
元馬謙齋《沈醉東風·自悟》曲:“人我場慢爭優劣,免使傍人做話說,咫尺韶華去也。”
《新華文摘》1981年第11期:“他幾次想說出真情……可是話到舌邊卡住了,咫尺間,他失去了最後的勇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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