漏澤園
(漏澤園,漏澤園)
1.古時官設的叢葬地。凡無主屍骨及家貧無葬地者,由官家叢葬,稱其地為“漏澤園”。制始於宋。
宋徐度《卻掃編》卷下:“漏澤園之法起於元豐間。初,予外祖以朝官為開封府界使者……四望積骸蔽野,皆貧無以葬者委骨於此。意惻然哀之,即具以所見聞,請斥官地數頃以藏之,即日報可。
神宗乃命外祖總其事。”
清顧炎武《日知錄·火葬》:“﹝宋紹興二十七年範同言:﹞‘國朝著令貧無葬地者許以官地安葬,河東地狹人眾,雖至親之喪,悉皆焚棄……’自宋以來此風日盛,國家雖有漏澤園之設,而地窄人多,不能遍葬,相率焚燒,名曰火葬。”
2.指驗屍之所。
《古今小說·蔣興哥重會珍珠衫》:“既說打死,將屍發在漏澤園去,俟晚堂聽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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