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理
1.謂生命之原理、規律。
《後漢書·趙咨傳》:“王孫裸葬,墨夷露骸,皆達於性理,貴於速變。”
三國魏嵇康《答<難養生論>》:“若能杖藥以自永,則稻稷之賤,居然可知。君子知其若此,故準性理之所宜,資妙物以養身。”
宋司馬光《初見白髮慨然感懷》詩:“萬物壯必老,性理之自然。”
2.情緒和理智。
晉葛洪《抱樸子·酒誡》:“是以智者嚴檃括於性理,不肆神以逐物。”
《宋書·謝述傳》:“述有心虛疾,性理時或乖謬。”
3.人性與天理。指宋儒性理之學。
宋陳善《捫虱新話·本朝文章亦三變》:“唐文章三變,本朝文章亦三變矣,荊公以經術,東坡以議論,程氏以性理,三者要各自立門戶,不相蹈襲。”
明李贄《與友人書》:“﹝利西泰﹞凡我國書籍無不讀,請先輩與訂音釋,請明於‘四書’性理者解其大義,又請明於‘六經’疏義者通其解說。”
孫犁《秀露集·關於兒童文學》:“他們有時教子弟性理之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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