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香賣履
【成語】:分香賣履
【拼音】:fēn xiāng mài lǚ
【出處】:漢·曹操《遺令》:“余香可分與諸夫人,不命祭。諸舍中無所為,可學作組履賣也。”
【示例】:取筆作詩,絕筆而終,殊無~之意。 ★宋·李清照《金石錄後序》
【近義詞】: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謂語;指臨死不忘妻妾
東漢末,曹操造銅雀臺,臨終時吩咐諸妾:“汝等時時登銅雀臺,望吾西陵墓田。”又雲:“餘香可分與諸夫人。諸舍中無為,學作履組賣也。”見晉陸機《吊魏武帝文》序。後以“分香賣履”喻臨死不忘妻妾。
宋李清照《<金石錄>後序》:“絕筆而終,殊無分香賣履之意。”
清查慎行《曹操疑冢》詩:“分香賣履獨傷神,歌吹聲中繐帳陳。”
呂誌伊《讀史感賦》:“預爭皇後憐諸婦,終作分香賣履人。”亦省作“分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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