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婚
1.亦作“重昏”。指已有親緣關係的雙方再結姻緣之好或重叠交互為婚姻。
《史記·秦本紀》:“申駱重婚,西戎皆服。”
2.重新婚配,再次結婚。
元無名氏《隔江鬥智》第一摺:“我當替你別選高門,重婚俊傑,也不誤你一世。”
元柯丹丘《荊釵記·大逼》:“他那裏重婚,我這裏改嫁。”
清李漁《慎鸞交·造端》:“一旦憐新棄舊,逼使重婚。”
3.法律上特指已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。
石三友《金陵野史·胡小石和楊仲子》:“西洋人的風俗習慣,是不許重婚,更不許納妾的。”如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“總則”規定,禁止重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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