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節
(持節,持節)
1.古代使臣奉命出行,必執符節以為憑證。
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“是日令馮唐持節赦魏尚,復以為雲中守。”
唐韓愈《送殷員外序》:“丞相其選宗室四品一人,持節往賜君長,告之朕意。”
明張煌言《曹雲霖中丞<從龍詩集>序》:“予亦奉命持節護張侯軍。”
2.官名。
魏晉以後有使持節、持節、假節、假使節等,其權大小有別,皆為刺史總軍戎者。
唐初,諸州刺史加號持節,後有節度使,持節之稱遂廢。
《南史·夷貊傳上·林邑國》:“詔以為持節,督緣海諸軍事,威南將軍,林邑王。”參閱《宋書·百官誌上》、《舊唐書·職官誌三》、《新唐書·百官誌四下》。
3.保持節操。
明李東陽《贈右諭德謝君序》:“推是以往,則其他日必能持節秉義,不為諛說骫行以負天下,豈獨以文章占之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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