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典
1.朝廷的禮儀制度。
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德行》:“華歆遇子弟甚整,雖閒室之內,嚴若朝典。”
宋王讜《唐語林·補遺二》:“臣山野人,不識朝典,見陛下合稱臣否?”清梁紹壬《兩般秋雨盦隨筆·壽星》:“鄉人耕鑿自安,不諳朝典。”
2.指與朝廷禮儀制度有關之物。
《前漢書平話》卷中:“張良即日將靴笏襴袍官爵於漢王面前納了,拜舞畢:‘上覆我王,老臣年紀高大,不能長治朝綱,故納三般朝典,辭我王。’”
3.朝廷的法律。
《南史·鄧琬傳》:“忠臣殉國,不謀其報,臨難以幹朝典,豈為下之節。”
宋蘇軾《舉劉景文狀》:“如蒙朝庭擢用後,犯入已贓,及不如所舉,甘伏朝典。”
4.指與執行朝廷法律有關之物。
元紀君祥《趙氏孤兒》楔子:“小官奉主公的命,將三般朝典是弓絃、藥酒、短刀,賜與駙馬趙朔,隨他服那一般朝典,取速而亡。”
《七國春秋平話》卷中:“今遣騎劫代汝回朝,別議官賞。如違詔命,即賜朝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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