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舉
(提舉,提舉)
1.提而舉之。
《陳書·徐陵傳》:“陵以梁末以來,選授多失其所,於是提舉綱維,綜覈名實。”
2.提拔薦舉。
唐白居易《姚侍禦見過戲贈》詩:“東臺禦史多提舉,莫按金章繫布裘。”
3.掌管。
宋蘇軾《上神宗皇帝書》:“臣頃在陝西,見刺義勇提舉諸縣。”
清葉廷琯《吹網錄·石林公曆官年月》:“以龍圖閣學知汝州,尋免,提舉洞霄。”
範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一章第四節:“蔡京入相,依仿三司條例司舊例,設置‘講議司’制定法令制度,由他親自提舉。”
4.官名。
宋樞密院編修敕令所有提舉,宰相兼;同提舉,執政兼。此外,有提舉常平倉、提舉茶鹽、提舉水利等官。
元明沿其制。
清亦有提舉之職,如文淵閣設提舉閣事,以內務府大臣充任。
宋辛棄疾有《鷓鴣天·和張子誌提舉》詞。
《明史·太祖紀一》:“置儒學提舉司,以宋濂為提舉。”
清袁枚《隨園隨筆·官職上》:“唐樞密使亦宦官也,五代郭崇韜、安重誨領之,遂改為宰相之要任。大抵古小而今大者,尚書侍郎也;古大而今小者,檢校提舉也。”參閱《文獻通考·職官十五》、《清文獻通考·職官四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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