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
1.謂規、矩、權、衡、準、繩。
北齊劉晝《新論·適才》:“規、矩、權、衡、準、繩,六法殊形,而各有任。”
2.南朝齊謝赫《古畫品錄》謂繪畫有六法:一氣韻生動,二骨法用筆,三應物象形,四隨類賦彩,五經營位置,六傳移模寫。見唐張彥遠《歷代名畫記·論畫六法》。後以為中國繪畫的總法則和代稱。
清姚鼐《題句容學博馮墨香小照》詩:“君實精六法,自摹山水樂。”
林紓《跋戴文節遺墨》:“文節之精於六法,未必不有所授。”
郁達夫《為靄民先生題經公頤淵畫松》詩之二:“六法通靈力有餘,暮年點筆勢淩虛。”
3.佛教謂六法戒。其說不一,撮其要者有:(1)謂染心相觸,盜人四錢,斷畜生命,小妄語,非時食,飲酒;(2)謂不淫,不盜,不殺,不虛誑語,不飲酒,不非時食;(3)謂不尊敬佛,為尊敬法,不尊敬僧,不尊敬戒,不尊敬定,不尊敬諸善知識。
4.佛教稱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念戒、念施、念天等六念為“六法”。
宋沈遘《章獻皇太後忌日齋文》:“伏願往憑六法,超脫五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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