折色
1.舊時謂所徵田糧折價徵銀鈔布帛或其他物產。亦用以稱俸祿折發錢鈔。
《宋史·食貨誌上三》:“有司言其地沃民勤,頗多積穀,請每歲和市,隨常賦輸送,其直多折色給之。”
《明史·食貨誌二》:“十七年,雲南以金、銀、貝、布、漆、丹砂、水銀代秋租。於是謂米麥為本色,而諸折納稅糧者,謂之折色。”
《醒世姻緣傳》第九十回:“若有為民的官,將這樣的災傷申報上去,央兩院題本改了折色,百姓也還可存濟。”
明《見隻編》卷上:“折色銀內,每軍丁概扣銀一分九釐零。”
清孫承澤《天府廣記·寶源局》:“正德七年,令職官折色俸給,十分為率,一分折錢,九分關銀。”
2.指銀子的成色。亦以指銀子成色不足。
《警世通言·趙春兒重旺曹家莊》:“那敗子借債……第一,折色短少,不能足數。”
鄭觀應《盛世危言·鑄銀》:“﹝紋銀﹞用之於市肆則耗損頗多,有加耗,有貼費,有減水,有折色,有庫平、湘平之異,有漕平、規平之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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