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虜
(捕虜,捕虜)
1.亦作“捕擄”。俘獲。
《史記·樊酈滕灌列傳》:“﹝樊噲﹞攻宛陵,先登,斬首八級,捕虜四十四人,賜爵封號賢成君。”
《漢書·匈奴傳上》:“其後漢出三千餘騎,為三道,並入匈奴,捕虜得數千人還。”
郭沫若《殘春及其他·月蝕》:“我從前在甚麽書上看過,說是女人用的環鐲,都是上古時候男子捕擄異族的女人時所用的枷鐐的蛻形。”
2.指被俘者。
李大釗《一八七一年的巴黎“康妙恩”》:“那觀望形勢的卑士麥更答應了介爾士的要求,送還法國的捕虜,援助攻擊軍。”
3.捕虜將軍的省稱。
《後漢書·王霸傳》:“茂兵精銳,其眾又多,吾吏士心恐,而捕虜與吾相恃,兩軍不一,此敗道也。”
唐杜甫《寄董卿嘉榮十韻》:“居然雙捕虜,自是一嫖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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