賜履
(賜履,賜履)
1.《左傳·僖公四年》:“賜我先君履,東至於海,西至於河,南至於穆陵,北至於無棣。”
杜預註:“履,所踐履之界。”後因以“賜履”指君主所賜的封地。
唐柳宗元《代裴中丞賀分淄青為三道節度表》:“山川備臨制之形,道途適征徭之便,俾侯既定,賜履以寧。”
宋陸遊《老學庵筆記》卷四:“湯丞相封慶國公,命下,湯公謂此仁宗賜履之國,自天聖以來無封者,欲請避之。”
明張煌言《和定西侯張侯服品題金山原韻》之三:“何人獨受專征詔,賜履由來首渭津。”
2.漢應劭《風俗通·正失·葉令祠》:“俗說孝明帝時尚書郎河東王喬遷為葉令,喬有神術,每月朔常詣臺朝,帝怪其來數而無車騎,密令太史候望,言其臨至時,常有雙鳧從東南飛來;因伏侍,見鳧舉羅,但得一雙舄耳。使尚方識視,四年中所賜尚書官屬履也。”後用“賜履”表示任京官。
唐杜甫《長沙送李十一銜》詩:“遠愧尚方曾賜履,竟非吾土倦登樓。”
浦起龍心解:“自敘,言昔曾遙賜緋魚,今乃淹留南紀,以別後之蹤,為舊交告也。”
宋葉夢得《送沈傳曜》詩:“何力償賜履,緬慚羨歸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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