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住
1.佛教語。永存。
《法華經》卷一:“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。”
唐玄奘《大唐西域記·蘇跋陀羅窣堵波》:“勿謂如來畢竟寂滅,法身常住。”
宋陳善《捫虱新話·孔子說與楞嚴經合》:“汝此肉身,為同金剛,常住不朽,為復變壞。”
2.法無生滅變遷稱作常住。
南朝梁沈約《謝齊竟陵王示華嚴瓔珞啟》:“法身與金剛齊固,常住與至理俱存。”
《南齊書·顧歡傳》:“此非所歸,歸在常住。”
3.僧、道稱寺舍、田地、什物等為常住物,簡稱常住。
《雲笈七籤》卷一二二:“道士用常住物如子孫用父母物耳,何罪之有?”唐馮翊《桂苑叢談·太尉朱崖辯獄》:“太尉朱崖出鎮浙右,有甘露知主事者訴交代得常住什物,被前主事隱用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六回:“隻因是十方常住,被一個雲遊和尚引著一個道人來此住持,把常住有的沒的都毀壞了。”
清錢謙益《揚州石塔寺復雷塘田記》:“近寺有雷塘田一千二百五十五畝,寺僧開墾作常住田。”
4.道觀中的主事者。
《雲笈七籤》卷一二二:“尊師令其家各備香油為之焚香……常住亦為辦齋食供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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