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胙
1.古時天子祭祀後,將祭肉賞賜諸侯,以示禮遇。
《國語·齊語》:“葵丘之會,天子使宰孔致胙於桓公,曰:‘余一人之命,有事於文武,使孔致胙。’”韋昭註:“胙,祭肉也。”
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:“居五年,秦人富強,天子致胙於孝公。”
《三國誌·魏誌·文帝紀》:“奉漢帝為山陽公……上書不稱臣,京都有事於太廟,致胙。”
2.臣子祭祀後,將祭肉奉獻給國君,表示為君王和國家添福。
《國語·魯語上》“嘗、禘、蒸、享之所致君胙者有數矣”韋昭註引賈唐二君曰:“臣祭,致肉於君,謂之致胙。”
《周禮·天官·膳夫》“凡祭祀之致福者”鄭玄註“致福,謂諸臣祭祀進其餘肉,歸胙於王”唐賈公彥疏:“今彼雖據諸侯禮,王之臣致胙亦然。故雲‘歸胙於王’也。”參見“致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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