裱
裱字的筆畫:13畫;
bi·o
ㄅ〡ㄠˇ
〔《廣韻》方廟切,去笑,幫。〕
〔《集韻》彼小切,上小,幫。〕
亦作“褾”。
1.婦女領巾。一說,指衣領。
2.裝潢或修補書畫。
宋陸遊《跋漢隸》:“友人蒲陽方士繇伯謨,親視裝褾,故無一字差謬者。”
《古今小說·滕大尹鬼斷家私》:“大尹已將行樂圖取去遺筆,重新裱過,給還梅氏收領。”
老舍《四世同堂》十八:“在棺材要蓋上的時候,她顫抖著從懷中掏出一小捲,沒有裱過,顏色已灰黃了的紙來,放在兒子的手旁。”
曹禺《北京人》第一幕:“我說你們怎麽啦!愫小姐畫張畫也值得你這樣大驚小怪的,又賦詩,又題字,又親自送去裱。”
3.指裱褙之物的正面。
《金史·百官誌四》:“官誥。親王,紅遍地雲氣翔鸞錦褾,金鸞五色羅十五幅,寶裝犀軸。”參見“裱褙”。
4.裱糊(墻壁、門窗等)。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余德》:“尹至其家,見屋壁俱用明光紙裱,潔如鏡。”
清沈覆《浮生六記·閑情記趣》:“臺級為床,前後借湊,可作三榻,間以板而裱以紙,則前後上下皆越絕。”
《小說選刊》1981年第7期:“先前在顏料行當過夥計……這幾年也畫老虎,也裱仰塵,也油箱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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