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曹
1.指尚書省下分職治事的五個官署。
漢初置尚書五人,其一為僕射,四人分為四曹,常侍曹主丞相禦史事;二千石曹主刺史二千石事;民曹主庶人上書事;主客曹主外國事。
成帝時置五人,設三公曹主斷獄事。
《後漢書·應劭傳》:“輒撰具《律本章句》……《五曹詔書》及《春秋斷獄》凡二百五十篇。”
李賢註:“成帝初置尚書員五人,《漢舊儀》有常侍曹、二千石曹、戶曹、主客曹、三公曹也。”
《南史·恩倖傳論》:“尚書八座五曹,各有恒任,係以九卿六府,事存副職。”
宋王禹偁《漢武帝用宦者典尚書議》:“今使之總領五曹,挈提百揆,專臺閣之任,同冢宰之司,不亦難矣哉!”
2.謂秤、尺、地、倉、金。
宋錢易《南部新書》癸:“近有鐘離令王仁岫,善功算,因集八卦五曹算法……五曹:秤、尺、地、倉、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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