謚法
(謚法,謚法)
1.評定謚號的法則。上古有號無謚,周初始制謚法,至秦廢。
漢復其舊,歷代因之,至清止。
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自今已來,除謚法。朕為始皇帝。”參閱《逸周書·謚法》、《通誌·謚略》、明吳訥《文章辨體序題·謚法》、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·史部·政書類》。
2.稱號。
唐道宣《續高僧傳·譯經四·玄奘》:“言戒日者,謚法之名。此方薨後,量德以贈;彼土初登,即先薦號,以滅後美之徒虛名耳。”
魯迅《偽自由書·文章與題目》:“所以再要出新花樣,就使人會覺得不是人話,用現在最流行的謚法來說,就是大有‘漢奸’的嫌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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