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保
1.盡力保護;佑助勉勵。明,通“勉”。
《書·洛誥》:“公,明保予沖子。”
王引之《經義述聞·尚書上》:“言公當勉保予沖子也。”
《詩·周頌·訪落》:“休矣皇考,以明保其身。”
2.清制,京外大臣推薦有才能的人或敘錄有功勞的官員,請求以某項官職任用或加以某項榮典,奏報以後,交吏部審議,稱為“明保”。如有特殊才能請求破格錄用的,稱為密保。
《老殘遊記》第三回:“宮保聽著很是喜歡,所以打算專摺明保他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六十回:“至於明保、密保的摺子上去,也一樣不交部議的。”
阅读:1260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