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理
1.天命,自然的法則。
《六韜·龍韜》:“因能受職,各取所長……審知命理,殊能異技,萬事畢矣。”
2.命運,指生死、貧富和一切遭遇。
唐沈千運《贈史修文》詩:“豈曰無其才,命理應有時。”
魯迅《偽自由書·“有名無實”的反駁》:“這是不懂命理,中國人生成是苦命的。”
3.算命之術。
清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·灤陽消夏錄五》:“虞因問之曰:‘吾於命理,自謂頗深。嘗推某當大貴,而竟無驗。君司錄籍,當知其由?’”
4.命令治獄之官。
《禮記·月令》:“﹝孟秋之月﹞命理瞻傷,察創視折。”
鄭玄註:“理,治獄官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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