襚
襚字的筆畫:17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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ㄙㄨㄟˋ
〔《廣韻》徐醉切,去至,邪。〕
1.古吊喪之禮。向死者贈送衣衾等。停柩前吊喪者為死者穿衣;或停柩後將送死者之衣置於柩東,皆謂之“襚”。
《儀禮·士喪禮》:“君使人襚,徹帷,主人如初,襚者左執領,右執要,入升致命。主人拜如初,襚者入衣屍出,主人拜送如初。”
鄭玄註:“襚之言遺也,衣被曰襚。”
賈公彥疏:“‘襚者入衣屍出’者,案《既夕》記‘襚者委衣於床,不坐’。眾襚者委衣於床,不坐,則此襚者左執領右執要以衣屍,亦不坐。”
《左傳·襄公二十九年》:“楚人使公親襚,公患之。”
陸德明釋文:“襚音遂。
《說文》雲:‘衣死人衣。’”楊伯峻註:“含、襚、賵、臨為諸侯使臣弔鄰國之喪之禮,詳《禮記·雜記上》……殯後致襚,亦見《雜記上》,將送死者之衣服置於柩東。甚至有死已十年而後致襚者,文九年《傳》‘秦人來歸僖公、成風之襚’是也,則僅受之而已。”
《舊唐書·裴光庭傳》:“《春秋》之義,諸侯死王事者,葬之加一等,嘉其有功而不及其賞也。爰至漢魏,則襚之印綬,寵被窀穸,唯德是褒,豈虛授也!”宋王讜《唐語林·補遺一》:“若幸啟手足,必當襚我以道服,瘞我於支提,往來行言,時見存恤,則所懷足矣!”
2.指贈送給死者的車馬、衣衾等物。
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:“喪荒,受其含襚幣玉之事。”
孫詒讓正義:“《雜記》雲:‘諸侯相襚,以後路與冕服。’則襚亦有車馬,不徒衣服矣。”
《左傳·昭公九年》:“王有姻喪,使趙成如周弔,且致閻田與襚。”
杜預註:“襚,送死衣。”
宋王安石《吳正肅公輓辭》之二:“朝廷終倚賴,賻襚極哀榮。”
清龔自珍《說宗彜》:“宗彜者何?古之殉器也。襚之外,棺之中;棺之外,槨之中;槨之外,冢之中;於是乎有之,起於中古。”
3.泛指贈送生人的衣物。
《西京雜記》卷一:“趙飛燕為皇後,其女弟在昭陽殿遺飛燕書曰:‘今日嘉辰,貴姊懋膺洪冊,謹上襚三十五條,以陳踴躍之心。’”按,“三十五條”包括帽、衣、裙、被、枕、首飾、扇、爐、香、席、燈等。
4.即綬帶。
《太平禦覽》卷六八二引南朝宋董巴《與服誌》:“戰國解去紱珮,留其絲襚,以為章表。”
《宋書·禮誌五》:“五霸之後,戰兵不息,佩非兵器,韍非戰儀,於是解去佩韍,留其繫襚而已。”
5.古代用以對絲的計量。兩總為一襚。
6.用同“旞”。以五彩鳥羽為飾的旗。
沈從文《中國古代服飾研究·戰國銅鑒上水陸攻戰紋》:“圖中所見,古人或名‘旃’、‘襚’,較後通名‘旌’、‘麾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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