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邑
1.囤積於城邑之中。
《漢書·食貨誌下》:“富商賈或墆財役貧,轉轂百數,廢居居邑,封君皆氐首仰給焉。”
顏師古註:“服虔曰:‘居穀於邑也。’如淳曰:‘居賤物於邑中以待貴也。’二說皆未盡也。此言或有所廢置,有所居蓄,而居於邑中,以乘時射利也。”
2.泛指人口聚居之地。
《漢書·溝洫誌》“古者立國居民,疆理土地,必遺川澤之分,度水勢所不及”唐顏師古註:“言川澤水所流聚之處,皆留而置之,不以為居邑而妄墾殖,必計水所不及,然後居而田之也。”
郭沫若《中國史稿》第三編第一章第二節:“百裏見方的地區,有田九萬頃,除去三分之一的山林川澤和居邑,餘下六萬頃,約合今一百八十六萬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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