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聞必錄
【成語】:有聞必錄
【拼音】:yǒu wén bì lù
【解釋】:聞:聽到的;錄:記錄。聽到什麽,不管對不對,全都記錄下來。
【出處】:清·張春帆《宦海》第十一回:“不過照著有聞必錄的例兒,姑且的留資談助。”
【示例】:小說的功效原來在借部分以暗示全體,既不是新聞紙的~,也不同於歷史的不能放過巨奸大憝。 ★茅盾《從牯嶺到東京》
【近義詞】:有案可稽
【反義詞】:聽而不聞、充耳不聞
【語法】:作謂語、定語;指記者
(有聞必錄,有聞必錄)
把聽到的都記下來。
《宦海》第十一回:“不過照著有聞必錄的例兒,姑且的留資談助。”
魯迅《且介亭雜文二集·論“人言可畏”》:“‘有聞必錄’或‘並無能力’的話,都不是向上的負責的記者所該采用的口頭禪,因為在實際上,並不如此--它是有選擇的,有作用的。”
朱自清《回來雜記》:“前一種現象別處似乎沒有,後一種現象別處雖然有,卻不像這兒的認真--幾乎有聞必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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