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平則鳴
【成語】:不平則鳴
【拼音】:bù píng zé míng
【解釋】:鳴:發出聲音,指有所抒發或表示。指受到委曲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。
【示例】:“~”,看看現時的情況,難怪學生們厲聲疾呼——革命、救國。 ★楊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二部第二十七章
【英文】:Where there is injustice,there will be an outcry
【日文】:不虥平な取り扱(あつか)いを受ければ默(だま)っていられない
【法文】:l'injustice fait pousser la plainte,soulever un tollé
【俄文】:Где недовóльство,тут и рóпот
【成語故事】:唐朝時期,文學家韓愈的學生孟東野熟讀經史,很有才能,直到50歲才做溧陽縣蔚,因而常抱怨自己懷才不遇。韓愈十分同情,並在孟赴任時寫《送孟東野序》贈別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,草木之無聲,風撓之鳴;水之無聲,風蕩之鳴。”
謂遇到不公正的待遇,就要發出不滿的呼聲。語出唐韓愈《送孟東野序》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五八回:“怨不得芳官,自古道‘物不平則鳴。’”清昭槤《嘯亭雜錄·王述庵書》:“諸生之不平則鳴,有何足怪?”孫中山《建國方略·以用錢為證》:“所以一經工業革命之後,則社會革命之風潮因之大作矣。蓋不平則鳴,大多數人不能長為極少數人之犧牲者,公理之自然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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