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平則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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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語】:不平則

【拼音】:bù píng zé míng

【解釋】:鳴:發出聲音,指有所抒發或表示。指受委曲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反抗呼聲

【出處】:唐·韓愈《送孟東野序》:“大凡不得平則鳴。”

【示例】:“~”,看看現時的情況,難怪學生厲聲疾呼——革命、救國。 ★楊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二部第二十七章

【近義詞】:不平之鳴、鳴冤叫屈

【反義詞】:忍氣吞聲、心平氣和、稱心如意

【歇後語】:好人喊冤

【語法】:作謂語、定語、分句;用於遇到不平的事時

【英文】:Where there is injustice,there will be an outcry

【日文】:不虥平な取り扱(あつか)いを受ければ默(だま)っていられない

【法文】:l'injustice fait pousser la plainte,soulever un tollé

【俄文】:Где недовóльство,тут и рóпот

【成語故事】:唐朝時期,文學家韓愈的學生東野熟讀經史,很有才能,直到50歲才做溧陽縣蔚,因而抱怨自己懷才不遇。韓愈十分同情,並在孟赴任時寫《送孟東野序》贈別:“大凡不得平則鳴,草木之無聲,風撓之鳴;水之無聲,風蕩之鳴。”

(不平則鳴,不平則鳴)

謂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發出不滿呼聲。語出唐韓愈《送孟東野序》:“大凡不得平則鳴。”

《紅樓夢》第五八回:“怨不得芳官,自古道‘物不平則鳴。’”清昭槤《嘯亭雜錄·王述庵書》:“諸生之不平則鳴,有何足怪?”孫中山建國方略·以用錢為證》:“所以一經工業革命之後,則社會革命之風潮因之大作矣。蓋不平則鳴,大多數人不能長為極少數人之犧牲者,公理之自然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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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不平則鳴(简体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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