塘丁稅
(塘丁稅,塘丁稅)
南朝會稽郡興修水利的捐稅。
會稽郡本有民間自行攤派工料興修水利的辦法,齊武帝永明二年,太守王敬則將此項物力折錢收歸官府,成為南齊雜稅之一。
南朝齊蕭子良《諫斂塘役錢啟》:“臣昔忝會稽,粗閑物俗,塘丁所上,本不入官……今郡通課此直,悉以還臺,租賦之外,更生一調。致令塘路崩蕪,湖源泄散,害民損政,實此為劇。”
郭沫若《中國史稿》第三編第八章第二節:“會稽等郡的人民除負擔正賦外,還要繳納塘丁稅,而政府卻聽任塘路崩蕪,湖源泄散,而不加防修。”參閱《南齊書·王敬則傳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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