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母相權
【成語】:子母相權
【拼音】:zǐ mǔ xiāng quán
【解釋】:子母:古代稱錢幣重的為母,輕的為子。比喻輕重並行,維持一定的平衡
【出處】:春秋·魯·左丘明《國語·周語》:“貨幣之重者、大者為母,輕者、小者為子。幣輕物貴,推行重幣以市貴物,稱母權子;幣重物輕,推行輕幣以市賤物,亦不廢重,稱之權母。”
【示例】:
【近義詞】: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面語
1.古代有關貨幣本位與流通的理論。謂同時流通的兩種貨幣,可以用一種為標準確定對另一種的交換率。最早作系統闡述者為東周單旗。見《國語·周語下》。
《魏書·高崇傳》:“夫以西京之盛,錢猶屢改,並行大小,子母相權;況今寇難未除,州郡淪敗,民物雕零,軍國用少,別鑄小錢,可以富益,何損於政,何妨於人也?”
《元史·世祖紀十一》:“以至元寶鈔一貫文當中統交鈔五貫文,子母相權,要在新者無冗,舊者無廢。”
《明史·範濟傳》:“元造元統交鈔,後又造中統鈔。久而物重鈔輕,公私俱敝,乃造至元鈔與中統鈔兼行,子母相權,新陳通用。”
2.謂經商取利或放債取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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