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復
(來復,來復)
1.往還,去而復來。語見《易·復》,謂陽氣經七日已由剝盡而開始復生。後因以稱陽氣始生。
《三國演義》第四九回:“操(曹操)笑曰:‘冬至一陽生,來復之時,安得無東南風?何足為怪!’”清潘榮陛《帝京歲時紀勝·十一月·時品》:“欣一陽之來復,遂萬有以萌生。”
2.一星期是七天,舊時因又稱一周為一來復,星期日為來復日。
3.回復,回來。
唐李復言《續幽怪錄·蘇州客》:“客曰:‘吾攜過嶺,方敢來復。’”冰心《寄小讀者》十三:“母親!我童心已完全來復了。”
4.來回反覆,一遍又一遍。
蕭紅《生死場》一二:“她不再理睬一下那些紙片,丟在腳下來復的亂踏。”
5.英語rifle的譯音。指炮筒、槍管中的來復線。即膛線。
嚴復《救亡決論》:“不知曲線力學之理,則無以盡炮準來復之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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