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子母
(權子母,權子母)
《國語·周語下》:“古者,天災降戾,於是乎量資幣,權輕重,以振救民。民患輕,則為作重幣以行之,於是乎有母權子而行,民皆得焉。若不堪重,則多作輕而行之,亦不廢重,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,小大利之。”謂國家鑄錢,以重幣為母,輕幣為子,權其輕重而使行,有利於民。後遂稱以資本經營或借貸生息為“權子母”。
清蒲松齡《聊齋誌異·羅剎海市》:“父衰老,罷賈而居,謂生曰:‘數卷書,饑不可煮,寒不可衣。吾兒可仍繼父賈。’馬由是稍稍權子母。”
清薛福成《創開中國鐵路議》:“其饒於財者,可以廣買股分,坐權子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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