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後
(留後,留後)
1.官職名。猶留守、留臺。帝王離京留在京師總攝政事之官。
《北齊書·鮮宇世榮傳》:“﹝武平﹞七年,後主幸晉陽,令世榮以本官判尚書右僕射事,貳右北平王北宮留後。”
《北史·齊北平王貞傳》:“位司州牧、京畿大都督、兼尚書令、錄尚書事。帝行幸,總留臺事。積年,後主以貞長大,漸忌之……令馮士幹劾,繫貞於獄,奪其留後權。”參見“留守”、“留臺”。
2.官職名。
唐中葉後,藩鎮坐大,節度使遇有事故,往往以其子侄或親信將吏代行職務,稱節度留後或觀察留後。亦有叛將推翻統師,自稱留後,而後由朝廷補行正式任命者。
《新唐書·兵誌》:“兵驕則逐帥,帥彊則叛上。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,或取捨由於士卒,往往自擇將吏,號為‘留後’,以邀命於朝。”
《舊唐書·裴度傳》:“節度副使王智興自河北行營率師還,逐節度使崔群,自稱留後。”
3.北宋以後,名漸廢。惟詩文中仍以指稱擁兵抗上的權臣。
柳亞子《諸將》詩之三:“卻憐代將紛紜日,留後居然節度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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