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部
(樂部,樂部)
1.官署名。猶太樂署。
北周設置。有上士、中士,其職如周代大司樂。
唐有樂部名,係指樂隊,分立部、坐部二者,隸屬太常,非官職。
清代復立樂部,主管音樂,以禮部滿洲尚書或王公大臣兼典樂大臣。參閱《通典·職官七》、《新唐書·禮儀誌十一》、《清會典事例·樂部一·職掌》。
2.古代泛指歌舞戲曲演出單位。
宋黃朝英《靖康緗素雜記·樂部》:“余讀《江南野錄》載李家明事,當嗣主時為樂部頭,能滑稽善諷諫。”
清錢泳《履園叢話·耆舊·穆堂侍禦》:“尤工於詞曲,善戲謔,舉座莫不傾倒。著南、北宋填詞譜,吳中諸樂部,莫不宗仰之者。”
《花月痕》第一回:“小人南邊人,南邊有個樂部,生用真男,旦用真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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