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不可極
【成語】:樂不可極
【拼音】:lè bù kě jí
【解釋】:享樂不可過分。
【出處】:西漢·戴聖《禮記·曲禮上》:“誌不可滿,樂不可極。”
【近義詞】:樂不極盤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謂語、賓語;指享樂不可過分
【英文】:one should not pursue pleasure to its extreme
(樂不可極,樂不可極)
享樂不可過分。
《禮記·曲禮上》:“誌不可滿,樂不可極。”
鄭玄註:“樂,音洛。”一說指音樂。
孔穎達疏:“樂者,天子宮縣以下皆得有樂,但主歡心,人情所不能已,當自抑止,不可極為……靡靡之樂,是極樂也。”
《晉書·東海王越傳論》:“然而臨禍忘憂,逞心縱欲,曾不知樂不可極,盈難持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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