儀制
(儀制,儀制)
1.禮儀制度及其具體規定。
《漢書·郊祀誌下》:“漢興之初,儀制未及定,即且因秦故祠,復立北畤。”
唐元稹《五品女樂判》:“榮沾五命,始用判懸;僭越三人,終乖儀制。”
《事物紀原·庫務職局·儀制令》引宋孔平仲《談苑》:“太平興國中,孔承恭為大理正,上言儀制,令賤避貴,少避長,輕避重,去避來,望令於兩京諸州要害處刻榜以揭之。”
清鈕琇《觚賸續編·預草典禮》:“康熙二十六年十月,文皇後賓天,上詢儀制於宗伯,倉促無以應。”
2.儀態,形制。
宋蘇軾《應夢羅漢記》:“明日至岐亭,過一廟中,有阿羅漢像,左龍右虎,儀制甚古,而面為人所壞。”
3.官名。
明清屬禮部。
《明史·職官誌一》:“儀制分掌諸禮文、宗封、貢舉、學校之事。”
《清史稿·職官誌一》:“天聰五年,設禮部。
順治元年,置尚書、侍郎各官……儀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司。”參見“儀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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