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親
(認親,認親)
1.認作親戚。
明馮惟敏《僧尼共犯》第一摺:“以此認親為由,往還甚密,人都不知。”
《西遊記》第七三回:“我們不與他相識,又不認親,左右暫時一會,管他怎的?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回:“不是親的也來認親,不相與的也來認相與。”
2.認認久別的親戚。
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三:“妙通道:‘在我那裏作寓好些時,見我說起孺人,纔來認親的,怎不曉得?’”
《紅樓夢》第四九回:“來了好些姑娘奶奶們,我們都不認得,奶奶姑娘們快認親去。”
3.舊時婚禮男女雙方的戚屬初次晤對。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二回:“還有舅母合親家媽得認親呢,勞動你再磕倆罷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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