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槍
(火槍,火槍)
亦作“火鎗”。
裝火藥和鐵砂的舊式槍。今多用於打獵。
《宋史·陳規傳》:“規以六十人持火槍自西門出,焚天橋。”
明朱國禎《湧幢小品·火器》:“火鎗、火砲,守則得力,若戰,不及弓矢便捷,此余親在行間知之。”
清趙翼《陔餘叢考·火炮火槍》:“《金史》及《續通考》,金哀宗時,蒲察官奴以火槍破敵,以紙十六重為筒,實以柳炭、鐵屑、磁末、硫磺、砒硝,以繩繫槍端,以鐵鑵藏火,臨陣燒之,火出槍前丈餘,元兵不能支,遂潰。”
清和邦額《夜譚隨錄·薛奇》:“虎大吼,返撲,仆奇於地而坐之,從者料其必死,共燃火鎗擊之。”
周緯《中國兵器史稿》第三章:“南宋時火槍火炮並用……明代自製的火槍,大都以火藥線引火,燃及膛內,火藥爆發,而推彈外射,業已不用燃石發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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