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言
I
1.善言;正當的言論。
《書·臯陶謨》:“禹拜昌言曰:‘俞!’”孔穎達疏:“禹乃拜受其當理之言。”
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“嘉新公國師以符命為予四輔,明德侯劉龔、率禮侯劉嘉等凡三十二人皆知天命,或獻天符,或貢昌言,或捕告反虜,厥功茂焉。”
顏師古註:“昌,當也。”
《舊唐書·方伎傳·葉法善》:“公以理國之法,數奏昌言。”
清方文《送左三山先生巡按浙江》詩之一:“緩步歸天仗,昌言悅聖衷。”
2.謂直言不諱。
《後漢書·馬融傳》:“俾之昌言而宏議,軼越三家,馳騁五帝,悉覽休祥,總括群瑞。”
唐高適《三君詠·狄梁公》:“昌言太後朝,潛運儲君策。”
宋陳亮《廷對策》:“十年之間,群起而沮抑之,未能止其偏,去其偽,而天下之賢者先廢而不用,旁觀者亦為之發憤以昌言,則人心何繇而正乎!”清黃遵憲《近世愛國誌士歌》序:“識者深憂之,而未敢昌言也。”
章炳麟《記印度西婆耆王紀念會事》:“印度人不敢以反對英國,經畫獨立昌言於眾,而一寓其意於記念會。”
II
猶倡言,提倡。昌,通“倡”。
《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·中國滅亡論》:“於是向之高談革命、昌言勤王者,莫不感激欷歔。”
傖父《清廷預備立憲》:“自甲午以至戊戌,變法之論雖甚盛,然尚未有昌言立憲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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