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理力爭
【拼音】:jù lǐ lì zhēng
【出處】:清·李寶嘉《文明小史》第三十八回:“老兄既管了一縣的事,自己也應該有點主意。外國人呢,固然得罪不起,實在下不去的地方,也該據理力爭。”
【示例】:我們再去~,非達到目的不走。 ★巴金《家》八
【近義詞】:力排眾議、理直氣壯
【反義詞】:強詞奪理、理屈詞窮
【語法】:作謂語、賓語、狀語;指努力爭取
【英文】:argue strongly on just grounds
【日文】:理によって極力爭う
【法文】:discuter fortement sur un terrain solide
【德文】:mit überzeugenden Argumenten für etwas streiten
郭沫若《反正前後》第二篇:“隻要於國計民生有關休戚的事,他在職責上,無論怎樣要據理力爭。更何況是有關桑梓的利益!”麥雲《第一次出擊》:“我一定要把水泥要過來,農民需要它;我應該據理力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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